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我局组织县级非遗专家评审小组评审论证并公示,同意邹绍雄16名同志为连城县第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予公布。附件:连城县第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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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来源:文旅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