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旅游事业局 文/许美玲 图/张彦超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福建省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确定工作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连城县培田村古建筑群”、“连城县四堡书坊建筑群”被确认为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为加强对古建筑群的保卫,景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务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报公安机关备案;确定要单位重要部位并加强对重要部位的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实施重点保护;完善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连城县四堡书坊建筑群”“连城培田古村落建筑群”分别被入为第二批、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培田古村落、四堡雕版故里文物、古建筑众多、历史悠久。为认真保护历史村落景观、生态、文物、古建筑,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田、四堡古建筑群的保护工作,将其列为县重点保护和建设项目,成立规划设计,宣传发动、环境整治等10个工作组,指导、检查、监督古建筑村落的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