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4月6日市疫情防控会商会议精神,为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即日起我县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美术馆等非盈利性公共文旅场所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恢复开放的非盈利性公共文旅场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场所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场所消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等方面工作,上报行业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有序开放。

      2.恢复开放的非盈利性公共文旅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不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封闭式场所日常消杀和通风等防控要求。

      3.所有进入图书馆、文博场馆等公共场所,若发现健康码是黄码的,立即转移临时隔离场所留观,并向所在社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4.各场馆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对排查处的隐患迅速整改,整改不到位一律不得恢复开放。

      特此公告!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