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峰镇人民政府、文亨镇人民政府

关于机场建设用地坟墓迁移的通告


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机场建设征收土地预公告》(连政征〔202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该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凡属该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均需按期迁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机场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位于莲峰镇姚坊村(地名:兰田塅马路外);朱坊村(地名:溪背、羊树尾、溪背对面)。文亨镇亨明村;文陂村;文楼村涉征红线内。

二、迁移时间

请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管理人于2024年8月30日(农历二0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莲峰镇、文亨镇机场建设用地征迁办公室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签约后于8月30日前自行迁移,逾期未登记迁移的,按无主坟墓依法处理。

三、登记地址

莲峰镇人民政府姚坊村、朱坊村村民委员会;

莲峰镇联系人:沈先生(电话:18605975772);
文亨镇人民政府亨明村、文陂村、文楼村村民委员会。
文亨镇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8959031959)。

四、其他事项

自《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机场建设征收土地预公告》(连政征〔2024〕2号)公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连城县莲峰镇人民政府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