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张阿姨退休后赋闲在家,在朋友的推荐下参加了某公司组织的老年免费旅游团。途中,某公司人员带老人们体验免费的康养服务,并趁机推销其“理财产品”,并称“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充值还可以赠送旅游和理财积分,使用积分可购买食品、药品等产品。张阿姨在工作人员巧舌如簧的游说下,购买了10万元的“理财产品”。前几次如约返利后,张阿姨又不断加大投入。后来该公司“跑路”,张阿姨的投资血本无归。经查,该公司以“免费旅游”为幌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案例二 某保险公司为“回馈”老客户,推出“买保险送旅游”促销活动,承诺购买5万元保险即送“6天5夜纯玩豪华双人游”。在保险销售员的推销下,沈某和老伴购买了保险并参加了保险公司安排的旅游活动。沈某和老伴发现,保险公司所谓的“6天5夜纯玩豪华双人游”实际是“纯购物团”,到处转购物店,老两口因此额外又花了不少钱。经查,该保险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坑”在哪 目前,市场上存在以旅游为名的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高额利润诱惑、隐蔽性强等特点,目标客群多为中老年人。以免费或低价旅游为诱饵,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或充值投资,承诺的“高额回报”违背市场规律,背后暗藏投资风险。 如何避“坑”? 建议广大游客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指导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